红盾查询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大合检测有限公司
杭州华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03-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