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中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金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南锦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郏县国投新能源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河南省建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624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2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800元,河南省建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9024元,***负担259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