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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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万达纺织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盐城市大丰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5196.0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2050元,由原告***负担49元,被告盐城市大丰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负担2001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至户名: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诉讼费)、账号:62×××06、开户行:中国银行大丰支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内。逾期不交,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