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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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寿宫工贸有限公司 鹰潭市万寿宫商城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中由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614347元,本院全额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