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市静安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上海市黄浦区梅家街XXX弄X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1,820,000元; 二、被告***、***分得上海市黄浦区梅家街XXX弄XXX号房屋征收补偿款2,126,960.96元。 案件受理费38,37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19,188元,由原告***负担8,847元,由被告***、***共同负担10,3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