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产品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中市岩兴汽贸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山西省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祁县人民法院(2012)祁商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中“驳回原告王伟的起诉”部分;

二、撤销祁县人民法院(2012)祁商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中“案件受理费2725元,由原告王伟负担”部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2-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