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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一审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乡政府
法院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30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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