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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誉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2262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2262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1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受理费7848元、保全费2600元,上诉人广州誉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担受理费7252元、保全费2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上诉人广州誉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2-17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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