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03执恢8号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秀梅: 申请执行人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秀梅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中院(2017)陕01民终1107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秀梅自觉履行,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03执恢8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月22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