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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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中心支公司 巢湖市鸿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巢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安徽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执行费1070元,由申请人巢湖市鸿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