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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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81执恢337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温瑞商初字第0211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恢337号[(2015)温瑞执民字第90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