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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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 常州华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华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0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