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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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 山东志诚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邹城祝修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山东锦德恒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邹城祝修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山东锦德恒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2万元,或查封、冻结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4047元,由山东志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