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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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苏州信谊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家析产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7民初292号民事判决; 二、***名下苏州银行账户为62×××28的存单(存单号19×××50)中45万元本金及孳息(具体金额以与存款银行结算时为准)归***、***所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存款支取后支付给***、***; 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202591元; 四、驳回***、***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340元、财产保全费4270元,合计15610元由***、***负担14010元,由***、***、***、唐某负担16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340元,由***、***负担10340元,由***、***、***、唐某负担10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已预交,***、***、***、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支付给***、***)。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