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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苏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2017)苏0303民初4403号民事判决;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徐州苏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徐永前共同偿还肖咏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11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并扣除已经支付的37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为160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共计3900元,由徐州苏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徐永前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6-6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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