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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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4执973号 张岩: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岩刑事罚金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2021)黑0604刑初56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刑义务,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2月2日移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缴纳罚金86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