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高碑店市山农生物有限公司 易县大正建材有限公司 易县大潼矿山开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7)冀06民终2443号民事判决及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2017)冀0684民初25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易县大潼矿山开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以上共计130元,由被申请人***、易县大潼矿山开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9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