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禹州市华洋石英石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市嘉悦经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9500元,减半收取计4750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6-18
发布日期 2019-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