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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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中富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保全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执保14号 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富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富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作出的(2019)湘01知民初11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1月22日,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对被申请人湖南中富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以下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解除被申请人湖南中富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中国银行长沙市贺**支行6041××××4268账号存款的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该案以解除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