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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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集信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赵文厚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0880元,由原告赵文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