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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11,111,111元回购原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德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持有的全部股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11,111,11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自2019年1月5日起算至三被告实际还款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88,466.6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3,466.6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5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