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自即日起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250,000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财产性权益; 二、自即日起查封申请人***及案外人刘某名下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浦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产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