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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龙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上海龙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805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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