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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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083执恢605号 薛成、刘超: 薛成与刘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7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700元,其中,案款53000元,执行费7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薛成。至此,薛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028民初141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