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安徽省××××邢路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房地权双庙字第××”)作价25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相应债务,余款继续执行。该处房屋的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