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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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安徽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签订的《装饰装修行业规范集成家装工程施工专用合同》; 二、被告安徽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装修款121383元、违约金12138.3元,合计133521.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8元,由被告安徽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