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美林格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12民终350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美林格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沈永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颐平,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灏,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韩秋宏,董事长。 上诉人江苏美林格置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省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2018)苏1202民初49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按江苏美林格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王军强 审判员顾连凤 审判员潘贻杰 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田扬 书记员叶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