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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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柏意达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德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恒大地产集团秦皇岛恒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 |
| 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原告天津柏意达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5500元,诉讼保全费1770元,由原告天津柏意达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