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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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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王某1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478元,由原告王某1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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