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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上官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180元,减半收取3090元,由上诉人***、***、***、***、上官某某负担(已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