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顺市忠意石业有限公司 民发现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民发现代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374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