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嘉兴永根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宣告浙江禾城农商银行油车港支行于2020年5月18日签发的编码为0010004123917108号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票面金额20000元,出票人即申请人,收款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嘉兴永根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50元,由申请人嘉兴永根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