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民科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济南鸿信置业有限公司 济南市槐荫区信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济南恒世达建设物资有限公司 济南美里湖物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4民初3901号民事判决; 二、济南美里湖物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950元,由被上诉人济南美里湖物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3900元,由被上诉人济南美里湖物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