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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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都匀市人民法院(2019)黔2701民初2741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都匀市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8241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824181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6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698元、已减半收取11349元,由上诉人都匀市人民医院负担11166元,由被上诉人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18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0元,由上诉人都匀市人民医院承担350元,由被上诉人南昌百特生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