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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三门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

本院(2021)浙1022民督14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申请费1074元,由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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