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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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811执62号 本院执行的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红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湘0811财保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了对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94.46%股权的冻结,孙寅贵持有的北京印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4%股权、赤城县新雪国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0.03%股权、北京孙寅贵绿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30%股权、张家口崇礼区新雪国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1%股权的冻结,解除了北京百龙绿色科技企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尾号为6977账户、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尾号为2477账户、孙寅贵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尾号4016账户的冻结。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2020)湘0811财保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