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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方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莫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方和正圆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签订的《外立面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于2015年12月8日签订的《研发生产楼B座外门窗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研发中心外门窗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研发生产楼A座外门窗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连廊幕墙及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以及于2016年9月2日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二、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85275.28元; 三、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200000元; 四、驳回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45684元,由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61460元,由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33657元,其余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鉴定费180723.58元,由北京林泽基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