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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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豪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区兴辉建筑材料租赁服务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中豪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85万元,在冻结款额内停止办理支付手续,冻结期限为自冻结之日起1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费用4770元由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