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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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增城市荔新农村信用合作社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O118执恢174号之二十六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36×××82账户内的存款298730元的冻结。 二、撤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O118执恢174号之二十七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332×××906_156_1账户内的存款298730元的冻结。 三、撤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O118执恢174号之二十八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0843271700000×××01账户内的存款298730元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2-0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