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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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中君际联(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君际联(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91,816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95元,减半收取计1,047.50元,由被告中君际联(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之款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