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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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航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徽航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0200元、利息93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90元,减半收取1245元,由被告安徽航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