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祥佳合贸易有限公司 鼎盛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贵州普诚舜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晒田坝支行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念塔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晒田坝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6265.23元,退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念塔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