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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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对被告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已由原告***、***、***、***于立案时预交,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