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账户共计80万元予以冻结: 一、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登封市支行账号为16×××34; 二、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登封市支行账号为***3002862; 三、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登封市支行账号为17×××44; 四、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登封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为00×××12; 五、被申请人郑州跃博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在登封市农村商业银行卢店支行账号为00×××12。 案件申请费4,520元,由申请人预交,待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