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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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1202执2477号 鲍小霞、龙剑明: 申请执行人鲍小霞与被执行人龙剑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龙剑明已向申请执行人鲍小霞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本院(2020)苏1202执247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