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重审后作出(2019)川0114民初886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撤销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二、解除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与***之间的《物业买卖协议》;

三、驳回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44248.6元,由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2124.3元,由***负担22124.3元;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4389.6元,由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194.8元,由***负担7194.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89.6元,由四川傲曦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