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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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陶立红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的银行卡(卡号:62×××87)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二、对被申请人陶立红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当涂支行的银行卡(卡号:62×××07)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三、对被告***的支付宝账号(账号15×××01)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四、对被告***的微信账号(账号XXXX)在3.25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