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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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平顶山凌云大香山国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律师依法向本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