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通化市通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602执保17号 盖春红、通化市通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申请保全人盖春红与被保全人通化市通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件申请执行的事项为:查封通化市通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名下位于吉林省白山市xx小区22号楼8号门市(丘地号:08-0044-0637-0004-00xxx)房屋的房籍,查封期限为三年。经本院立案执行,已于2021年1月25日向协助单位及双方当事人送达(2021)吉0602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至此,盖春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602财保17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