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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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执保162号 关于申请人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审判监督庭移送,于2020年12月10日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晋05民初164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制作查封笔录、查封清单,查封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的铸管1420根(详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截止日为2022年12月23日。至此,本案已部分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5民初164号民事裁定书所裁定的内容部分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